优秀人才入境计划
优秀人才入境计划(简称“优才计划”),目的是为了吸引优秀外地人才来香港定居。
优才计划可根据计划所设两个评核机制的其中一种方式接受评核,与其他申请人竞争配额。两个评核机制分别是“综合计分制”和“成就计分制”。
“综合计分制”最新适用的申请资格门槛是符合12个评核准则的其中6个。
“成就计分制”的评核准则包括:
- 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(例如奥运奖牌、诺贝尔奖、国家/国际奖项);以及
- 申请人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,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(例如有关行业的终生成就奖)
申请资格
- 年满18岁或以上
- 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
- 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,不需依赖公共援助
- 须具备良好学历,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
申请人须提交资料
- 身份证
- 旅行证件
- 履历表
- 成就证明
- 雇主推荐信
- 个人资产证明
- 自雇经验证明
- 事业成就证明
- 未来计划证明
- 语言能力证明
逗留期限
- 以“综合计分制”获本计划核准来港人士,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36 个月,在逗留期限届满前4星期内,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,申请人通常以3-2年的模式获准在港逗留,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。
- 以“成就计分制”获本计划核准来港人士,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八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。
- 根据本计划核准来港人士及/或其受养人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7年后,可依香港法例申请香港居留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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