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养人入境安排
根据一般就业政策、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及非本地毕业生留港/回港就业安排來港的申请人,可申请带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港居住,受养人可在香港就业。
受养人来港居住条件
- 受养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
- 受养人无犯罪记录
- 保证人有能力为受养人提供在港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合适的居所
受养人申请须提交资料
- 申请表
- 受养人近照
- 旅行证件复印件
- 身份证复印件
- 受养人与来港就业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
逗留期限
- 申请获批,受养人将获得与其保证人相同的逗留期限
- 受养人须在保证人离港的时间离开香港
- 在香港合法居留满7年,可申请永久居留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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