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养人入境安排_香港工作签证 - 康栢会计师事务所

受养人入境安排

根据一般就业政策、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及非本地毕业生留港/回港就业安排來港的申请人,可申请带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港居住,受养人可在香港就业。

受养人来港居住条件

  • 受养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
  • 受养人无犯罪记录
  • 保证人有能力为受养人提供在港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合适的居所

受养人申请须提交资料

  • 申请表
  • 受养人近照
  • 旅行证件复印件
  • 身份证复印件
  • 受养人与来港就业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

逗留期限

  • 申请获批,受养人将获得与其保证人相同的逗留期限
  • 受养人须在保证人离港的时间离开香港
  • 在香港合法居留满7年,可申请永久居留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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